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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04 01:24:50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招聘影像技师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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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始建于1943年,是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直属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医生19人;编外合同制影像学技师1人;编外合同制护士30人;编外合同制助产士2人。其中呼吸科医生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余医生岗位均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影像学技师岗位要求统招本科学历及以上;护理及助产士岗位要求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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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能独立完成工作;
4.考生年龄要求:
医生:满18周岁(2006年10月25日以前出生),45(含)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影像学技师、护士及助产士:满18周岁(2006年10月25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体岗位按《招聘公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岗位限定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确认。考生可下载《附件2-2024年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另带2张2寸同版照片)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招聘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并现场签字。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11月7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
2.联系电话:0451-88029907    联系人:孙老师
3.报名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仁里街102号哈尔滨市第四医院第二住院部三楼人事科。
4.准考证发放
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持第二代身份证领取。
(1)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1日-1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5:30
领取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仁里街102号哈尔滨市第四医院第二住院部三楼人事科。
(2)面试准考证:
按照医院面试公告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方式:招聘岗位为统招大专及统招本科学历:笔试+面试
招聘岗位为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笔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查询笔试成绩:考生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或报名微信群公布。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确定: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统招大专及统招本科学历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科目内容及范围: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3.总成绩公布
考生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或报名微信群公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设置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直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题应急应变能力分数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七、拟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第四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8029921。

九、其他事项
1.哈尔滨市第四医院本次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工作由哈尔滨市第四医院组织实施。
2.报名后的各个环节,请及时关注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哈尔滨市第四医院报名群。
3.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
4.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