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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01 20:29:24

固原市中医医院招聘影像技师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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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规〔2023〕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人社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选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根据医院人员总量核定及各科室人员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共设置13个岗位,招聘备案人员71名。凡是新招聘入职人员须服从医院分配。招聘岗位详见《固原市中医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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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6.符合《固原市中医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仍在惩戒期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8月28日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固原发布等途径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5日至9月11日5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
报名地点为固原市中医医院4号楼三楼小会议室。应聘者需现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完整规范填写《附件2-固原市中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者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于2024年9月中旬与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统一进行,望应聘者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具体以“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发布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公众号及订阅号,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笔试方式
笔试为闭卷,考生需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
3.笔试岗位与内容
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5.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对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实施,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前5日,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当天考生按通知到候考室报到,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根据医院实际和岗位需要,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3.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书或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加3分。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所有招聘岗位的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内公示3个工作日。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由医院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须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公示7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过医院支委会审定同意,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笔试后,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不再递补;招聘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1.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因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方式等事项调整的,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研究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订阅号)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加面试所有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情形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平因素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考生应确保所填报信息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联系方式
人事科:0954-7288118
纪检室:0954-7288128
此次发布公告内容如与2024年8月6日发布的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此次公告为准。

固原市中医医院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