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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23 21:42:51

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招聘影像岗位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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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满足用人需求,促进医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即将投入使用的新院区做好人才储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其中卫生技术岗位25名、行政管理岗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卫生技术、行政管理岗位具体招聘要求及人数详见《宿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招聘需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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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热爱卫生事业,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5、30岁以下指1993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此次招聘涉及年龄以此类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州市中医医院网站等媒体(网络)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确认。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szexam.pzhl.net/index.php,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9:00至7月1日16:00。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2.资格初审。报考者上传报名信息后,由宿州市中医医院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及时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确认。报考者可于7月1日17:00前随时登录http://szexam.pzhl.net/index.php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2日11: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7月2日23:00前登录http://szexam.pzhl.net/index.php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笔试。
040101-040104、040116、040117岗考试科目《中医基础知识》;040105-040110、040118-040121岗考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040111-040115岗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面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测试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7月4日至7月5日从http://szexam.pzhl.ne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护理专业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专业历届毕业生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并于9月30日前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审不合格者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招考职位按3:1的比例分别在笔试人员中,依据同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缺额,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岗位适应能力,由招聘单位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同时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州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同职位内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后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享受本院职工薪资福利。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或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教科 0557-3022412
市中医院办公室0557-3023683

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