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 2024-04-28 23:56:15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影像技师1名

分享至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性质为非事业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34人,具体岗位、专业、学历、人数等要求详见《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4年及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9年及之后出生),本科生、大专生30周岁以下(1994年及之后出生),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优秀人才、有三级医院临床一线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人员、或应聘紧缺岗位人员,年龄及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7.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表》要求的各类证书及相应学历学位,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与体检、公示、签约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医院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各医学院校就业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才招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bhzp.zp885.top:9100/)。报考人员须通过电脑端访问报名系统,个人注册成功后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2.报名及上传资料时间
①临床医技、药学、职能类人员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4日8:00—5月1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补充资料、初审未通过的改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8:00—5月2日17:00。

②护理人员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日8:00—5月9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补充资料、初审未通过的改报名时间:2024年5月3日8:00—5月10日17:00。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原件的图片(png或jpg)。报名材料如下:
①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②2023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前两项均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以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上传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姓名且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上传本人姓名页面与未签约的网页截图)和档案托管证明,以及本人未参加企(事)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姓名且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上传本人姓名页面与未签约的网页截图)。 
③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住培合格证。2024年住培期满的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考核合格证明,取得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如届时不能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2)医师资格证,已注册的须同时提交医师执业证,执业资格和执业范围须符合岗位工作要求;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如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5)高中毕业证书等。
④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中填写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法定节假日或周末顺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未收到初审结果,须电话咨询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而未收到初审结果,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如收到需补充材料的回复,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陈述申辩,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加QQ群:651910199。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在上述QQ群发布招聘考试相关信息,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初审通过不及时加群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6.打印准考证
①临床医技、药学、职能类报名成功的人员须在2024年5月3日8:00-5月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②护理报名成功的人员须在2024年5月11日8:00-5月14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
1.临床医技、药学、职能类人员
(1)笔试:笔试时间2024年5月8日8:30-10:30,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择优通知参加面试,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护理人员
(1)硕士及以上学历:
面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本科及以下学历:
①分理论考核、操作考核和面试三个环节(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②所有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均参加理论考核,根据理论考核,成绩择优通知参加操作考核,根据理论、操作考核总成绩择优通知参加面试。操作考核、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③理论考核、操作考核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理论考核成绩占30%、操作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理论考核成绩、操作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资格复审与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在体检前对参加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暂不收费。
因个人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确定劳动关系。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四、待遇
1.临床医技类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药学类除外):
(1)按人才分类享受5-50万的人才引进和科研启动经费(分次发放);
(2)入职2年内每月发放生活补贴;
(3)博士入职后经考核合格每月发放博士津贴;
(4)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进院次月即可享受科室绩效奖。
2.其他人员待遇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核、聘用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0523-80185084(医院组织人事处)
2.举报电话:0523-80185054(医院纪检办公室)
3.医院官网:http://www.tzdsyy.com.cn/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