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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2 01:42:00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超声医师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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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实际,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各岗位报名的学历、专业、年龄、任职资格等条件要求,应聘者需在报名时已取得所要求学历的毕业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5月6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下载在我院官网同时发布的此次招聘公告附件里的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Excel报名表和所有高等教育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规培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lysyrs@163.com邮箱(邮件标题请设为“姓名 学历 专业 意向科室 意向岗位”)。请勿重复发送邮件,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查看是否需提供补充材料。
应聘者需在报名时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规培证等证书,其中资格证、规培证等证书用原件或合格证明均可。
请应聘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报名,如因未完整填写报名表、未按要求设置邮件标题等导致网上初审未通过,后果自行承担。

四、考核方式
(一)现场资格确认
我院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通过初审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初审人员为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的人员。考生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有效身份证(二代)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
②各高等教育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学信网打印的各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证书和材料。

(二)考核内容
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方式确定人选。如果报考护理岗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达到岗位计划数3:1及以上比例,其他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达到岗位计划数10:1及以上比例须进行笔试。
须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分数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个人综合能力测试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须进行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仅进行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聘用
(一)体检
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均进入体检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医院纪委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其他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咨询电话:0379-66880029
监督电话:0379-66880235